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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中一名曾小姐去年1月在嶺東科技大學附近,以每個月5千5的租金租學生套房,以為比較便宜,但每期電費竟然超過1萬元,他覺得不對勁向房東反映,房東說可能是使用電器問題,但電費還是一樣貴,一年來,繳了5萬5千7百多塊的電費,去年11月她懷疑是電錶壞了,找房東,房東才告訴她是電錶數字抄錯了,到底曾小姐怎麼抄錯電錶,讓她白白多付這麼多電費,帶您來看這則報導。

陳姓房東友人:「每次都是她自己匯的,不是我們跟她說多少錢,5萬多沒有辦法退還給她的時候,我們已經分3期,已經給他2期。」

不過曾小姐很擔心,因為超收的電費房東6月就要還,說延到7月,現在快月底還沒拿到錢,曾小姐害怕錢拿不回來不敢搬,只好繼續租屋付錢。

Dr.CinkDr.Cink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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